張貼日期: 2025-10-13 16:45:31 點閱:6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7月2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2427號函辦理。 |
二、 | 為提供學習扶助教師回流進修之機會,結合學習扶助各項 系統及資源之運用,並提供各種教學策略,解決教學現場 遭遇之困境,以落實學習扶助機制,特辦理旨揭研習。 |
三、 | 參加對象為擔任學習扶助國語文班、英語文班及數學班授課教師或其他國文科、英文科及數學科教師,數學科教師請於北彰場次及南彰場次擇一參加。 |
四、 | 請參加者於研習前一週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 名,全程參與者本府同意覈實核發每場次研習時數3小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