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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光山普門中學好苗子計畫獎助學金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5-03-18 09:48:43 點閱: 336 (1210.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審核標準:

一、清寒家庭的審核標準為以下兩者之一: (一)鄉鎮區公所以上政府單位開立之中、低收入戶證明者(申請 114 年度)。 (二)家庭突然遭遇變故或其他情形致生活陷於困難者,可經鄉鎮區公所 出具證明。

二、請領獎助學金優秀學生的標準(續領同): 學業成績總平均達八十分以上;高中學業成績總平均達七十分以上,即可 提出申請。

三、申請學生者,應為應屆畢業生;轉學或插班學生不受理申請。

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25日止。(校內截止:3/24)

申請文件請於期限內寄至協辦單位:佛光山學校財團法人高雄市普門中學 (840高雄市大樹區大坑路140-11號-教務處)作第一階段審查。第一階段通過 基本資料與附件審查後,第二階段由佛光山文教基金會進行家訪複審。

申請文件請備妥:申請表、全戶戶籍謄本(含記事、申請114年度)、 成績單(五上、五下、六上)成績單、自傳、推薦函(校長或師長)。

通過審查錄取者需就讀普門中學高中部,普門中學提供高中全額獎學金(需達學期成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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