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本縣115學年度教師法律素養增能研習實施計畫辦理。 |
| 二、 | 辦理研習時間及地點: |
| (一) | 115年11月5日(星期四)北彰場(彰化區、和美區、鹿港區)上午9時至下午4時於文開國小活動中心辦理。 |
| (二) | 115年11月11日(星期三)南彰場(員林、溪湖區、北斗區、田中區、二林區)上午9時至下午4時於埤頭國中活動中心辦 理。 |
| 三、 | 參加對象:本縣各級學校教師(縣立國小、國中、高中),每校至少指派 1 名人員參與(行政人員、導師、特教相關人員優先參加)。 |
| 四、 | 報名方式:請於文到3日後至115年11月1日前,逕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站」報名,每場次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6小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