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4-20 00:06:54 點閱:24
依據「彰化縣公立國民中小學班級冷氣使用及管理注意事項」重點摘錄如下:
一、學校開啟冷氣,以室內溫度超過攝氏二十八度、室外噪音嚴重干擾或空氣品質指標(AQI)高於紅色警示等時機為原則。
二、學校應考量教室冷氣啟動順序(如分樓層、分棟或分年級等),避免同時間啟動冷氣電力,導致需量超出契約容量。
三、教室冷氣開啟時,冷氣機溫度宜設定在攝氏二十六至二十八度之間,並輔以電風扇或循環扇送風;冷氣使用時,進出教室應隨手關門。
四、教室冷氣應減少開關次數,避免造成冷氣及壓縮機過度重啟之損害及耗電。但班級學生離開教室達一節課(含)以上者,應關閉教室冷氣電源。
五、班級教室冷氣使用期間應視教室空氣品質,適度開窗換氣,以促進空氣流通,避免二氧化碳濃度過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