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教育部委請國立成功大學(以下簡稱該校)辦理「113年至115年美感與設計課程創新計畫-115學年度設計教育/基本設計課程申請計畫」1份,請相關領域教師踴躍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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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 張貼者
教學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6-08 17: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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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依據教育部115年6月2日臺教師(一)字第1150049771號函辦理。 |
| (一) |
計畫期程:115學年度(115年7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 |
| 1、 |
高級中等學校(普通型、技術型、綜合型)之「美術」、「藝術生活」或「設計群」等藝術領域現職教師。 |
| 1、 |
設計教育課程:開放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學藝術相關領域教師申請,規劃至少6小時課程,一學期至少執行1班,每學期建議補助額度為新臺幣(以下同)3萬元,上下學期共6萬元。 |
| 2、 |
基本設計課程:規劃至少18小時課程,一學期至少執行1班,每學期建議補助額度為4萬元,上下學期共8萬元。 |
| (1) |
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需開設「基本設計」課程,教師方可申請。 |
| (2) |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設計群」教師,不限制課程實施科目。 |
| (四) |
每學期課程內容建議融入課綱不同「重大議題」,以「六大構面」做為實際操作的教學工具基礎,設計嶄新的基本設計或設計教育課程;課程申請前需參與至少2次的課程共備活動,提交完整「課程計畫申請書」、「經費表」、「後續課程發展修正紀錄表」。課程計畫執行期間,每學期至少1次共備。 |
| (五) |
請學校於115年6月30日前,將申請課程計畫書及經費表等相關資料寄送至中區基地大學。 |
| (一) |
總計畫團隊(國立成功大學)承辦人:莊秀貞小姐,電話:(02)23145277。 |
| (二) |
中區基地(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承辦人:黃于庭小姐,電話:(04)2218-33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