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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法務部辦理「炎夏『漫』活,創意說『畫』」115年全國學生犯罪預防漫畫與創意短片徵件活動辦法、報名表、海報等各乙份。

類別:學務處 張貼者:學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6-06-26 10:54:28 點閱: 60 (2482.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調府教師 陳慈妮
電話:04-7531817
電子信箱:ni456258@email.chcg.gov.tw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6月25日
發文字號: 府教特字第115025063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115年全國學生犯罪預防漫畫與創意短片徵件活動辦法、漫畫類活動報名表、短片類活動報名表及活動海報(共4個電子檔)(本文附件請至本府附件下載區(https://attach.chcg.gov.tw/)下載,附件驗證碼:ZPYB2L)

主旨: 轉知法務部辦理「炎夏『漫』活,創意說『畫』」115年全國學生犯罪預防漫畫與創意短片徵件活動辦法、報名表、海報等各乙份,請貴校鼓勵師生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法務部115年6月18日法保決字第11505507910號函辦理。
二、 本年度徵件期間自115年7月1日至10月1日,採線上報名。徵件活動相關訊息及報名資料下載,即日起請至下列網站搜尋:活動官網(https://www.2026mojgov.com.tw/)、法務部「More法狀元」網站(https://tpmr.moj.gov.tw)「年度活動」或facebook搜尋:「More法狀元-兒童及青少年犯罪預防宣導網」。
三、 為擴大活動參與度,特針對國小1-3年級組採雙規格收件,即以八開(39×27公分)圖畫紙或四開(39×54公分)圖畫紙實體創作或電腦繪圖均可。
四、 本年度對於投稿參與活動之學生及其指導老師,除可參與抽獎活動外,法務部並將分別發給相關證明、獎狀或感謝狀乙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