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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修正發布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資料組長

張貼日期: 2024-05-03 09:54:01 點閱: 345 (423.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26日臺教學(四)字第1132801926D號函辦理。
二、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29日以臺教學(四)字第1132801926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茲檢送修正條文1份。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鄭先生,電話:(02)7736-7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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