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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本府業以113年7月30日府教學字第1130283180號函修正「彰化縣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要點」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4-09-03 09:26:25 點閱: 338 (759.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8月27日臺教授國字第1130089260號函辦理。
二、 請參酌教育部「學生懷孕受教權維護及輔導協助要點」,應修正學習評量之相關規定,納入彈性評量及請假之規定,避免影響是類學生畢業條件及學生學習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