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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5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之領隊會議簡報及相關資料已公告於報名網站

類別:學務處 張貼者:訓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6-10-27 11:48:36 點閱: 7 (2859.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本縣115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比賽實施計畫修訂重點如下:

(一)明定團體項目計時終止線位置(約位於舞臺寬度四分之三處)及修正按鈴扣分規定(於按鈴一長聲5秒內完全撤離舞臺,視同未逾時,不予扣分)(計畫第9頁)。
(二)修正第伍點第二項第(三)款分項規則第2目個人項目按鈴方式(計畫第9頁):

個人項目總合演出時間至多為5分鐘(但主辦單位得徵詢評審意見後彈性調整總合演出時間與分配,連續計時),指定曲及自選曲演奏時間以當天評審會議決議公告為準。
A.以開始發音(含試音、調音及演出)為計時起點,停止演出時結束計時。
B. 為讓比賽順利進行, 賽務工作人員會依評審會議決定的指定曲與自選曲演奏時間按鈴提示演奏者。
C.若指定曲時間到,將按鈴一短聲(約3秒)警示 ,響鈴後應立即停止演奏指定曲,並接續演奏自選曲。
D.若指定曲在規定時間內演奏完, 請等待至指定曲規定時間警示鈴響後 ,再接續演奏自選曲 。
E自選曲演奏時間到,將按鈴一長聲(約5秒),響鈴應立即停止演奏。凡繼續演奏者即予扣分(於按鈴一長聲5秒內即停止演出者,視同未逾時,不予扣分 ),逾時每 1 分鐘扣總平均分數 0.5 分,不滿 1 分鐘以 1 分鐘計,依此類推。

三、注意事項:

(一)各類組參賽學校於11/16(一)前將參賽者選手名冊execl檔填妥,以利列印獎狀,google表單連結(表演廳場次: https://forms.gle/spA5nsbieZ1Ba2N2A ,小劇場場次: https://forms.gle/EGFhVNM37f5EY3c49 ),並請各校承辦人確實核對學生姓名,減少獎狀印製錯誤情形。

(二) 團體項目每場次上下午第一隊,報到檢錄後,於上午8時或下午1時,可上舞台擺放樂器,僅供定位不得調音及演奏。佈置時間五分鐘,擺放好後,請離開舞台至預備區等待。若逾時尚未結束,請聽從司儀廣播,退至第一預備區等待。請各參賽隊伍遵守。

(三) 團體項目之伴奏(如管弦樂合奏、管樂合奏、直笛合奏、口琴合奏、兒童樂隊、合唱、歌謠7個項目)(項目比照全國賽)若要移動鋼琴位置及調整鋼琴開合角度,請於當天報到時向報到處工作人員反應需求,隊伍上台同時找後台穿著教育處背心之工作人員協助,由員林演藝廳技術人員統一處理。(請於11/5(四)前填寫調查表單 https://forms.gle/aKqWhETWo8pXLrrQ7)

(無特殊需求者由評審統一決定鋼琴位置及開合程度)

(四)打擊樂合奏項目之參賽隊伍,請準備充足人力搬運樂器,暫放後台之鞋子或樂譜請勿擋住出入口。

(五) 有樂器車需求之隊伍,請自行下載【樂器車通行證】列印A4規格大小紙張,比賽當天請統一置放於前擋風玻璃右側,以利工作人員辨識參賽身分。

並於11/5(四)前填寫GOOGLE表單。

(六)用餐事宜請參閱簡報P54-55,請各校遵守相關規定,若有違規情況,以後比賽不開放用餐。

(七)請於10/30(五)下午5點前完成填寫:

1.【樂器借用申請表】 GOOGLE表單。

2.至音樂比賽網站下載空白表單,填寫內容並在比賽當日將申請表紙本繳交至報到處,才算完成借用手續。


(八)員林演藝廳表演廳及小劇場之鋼琴移動及開合皆須由演藝廳技術人員統一處理,請各參賽團隊不要自行移動及調整,若因自行移動及調整造成損壞,將由該校負起賠償責任,請各校遵守員林演藝廳場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