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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拒絕毒害,健康隨行

類別:學務處 張貼者:訓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9-23 08:32:12 點閱: 3 (2768.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毒駕防制宣導:
()依托咪酯已列一級毒品,製造販運最重處死刑。
()持有電子煙罰35萬元,毒駕將吊銷駕照,同車乘客最高罰1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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